2014年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2-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9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
  电话确认:请拨打022-27303059、27313551。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传真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300020。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4年2月22日进行,上午9点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点3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利 联系电话:022-27303059、27313551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2014年1月23日

  附件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入围分数线
国家统计局宝坻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1 刘璐 702212390314 115.400
国家统计局宝坻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1 孔婷婷 702252515619 115.400
国家统计局宝坻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1 张鹤凡 702253734127 115.400
国家统计局武清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2 郑慧娟 702212410621 115.900
国家统计局武清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2 苗书辉 702213075906 115.900
国家统计局武清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2 高子龙 702237591104 115.900
国家统计局静海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3 王辉 702211901130 109.900
国家统计局静海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3 刘元艳 702212341119 109.900
国家统计局静海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3 田翠翠 702239281018 109.900
国家统计局汉沽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4 李瑶 702212281206 107.300
国家统计局汉沽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4 邱昭睿 702212352820 107.300
国家统计局汉沽调查队科员 1101702004 魏艳骄 702223122320 10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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