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4-01-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1月29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dpc.rjs@saic.gov.cn。标题统一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国家工商总局+用人司局+职位名称面试”。邮件内容需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方式。邮件附件中还需发送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含照片)以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底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请于1月29日17时前将由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发送传真至010-88650901,声明中需具体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报考职位代码,放弃原因及联系方式。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1月29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总局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在多家基层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按照个人经历,分别提供各阶段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人事司(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820,联系电话:0108865090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4年2月21日至2月23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开始,下午1点半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点30分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点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应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内容,如有违反,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机关A楼。

职位名称 报考职位代码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时间
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1001 娇杨 138111330705 120.300 2月21日上午
0401001001 宋晓方 138123014927
0401001001 季冰清 138132444903
0401001001 谢珊珊 138136040220
0401001001 周淼 138137730324
文书档案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1002 胡宗灵 138131094523 115.300 2月21日下午
0401001002 李琼 138136051429
0401001002 王晓静 138139263025
0401001002 王利芳 138141022407
0401001002 赵涓 138170400404
法规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2001 甄晓迪 138111441122 122.600
0401002001 王晓华 138112050627
0401002001 徐宁宁 138122111922
0401002001 高坤 138132351621
0401002001 董洁 138134010816
0401002001 王月东 138134033727
0401002001 卢泽华 138143011104
0401002001 吴莎 138143017016
反不正当竞争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3001 张丹 138111190915 119.600 2月22日上午
0401003001 潘誉 138111411609
0401003001 何玉群 138131362826
0401003001 朱宣烨 138170210701
0401003001 吴永刚 138170381403
反垄断法律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3002 徐璐 138111321321 114.400 2月22日下午
0401003002 齐双林 138111341628
0401003002 田雨 138121241106
0401003002 杨青 138131070129
0401003002 郑腾 138132042009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4001 黄君 138111852013 121.300
0401004001 徐利华 138132053527
0401004001 唐莹 138134010718
0401004001 赵明 138141024305
0401004001 王含含 138170201226
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4002 孙啸 138111301801 124.600 2月23日上午
0401004002 徐振 138123015017
0401004002 刘雨萌 138165117425
0401004002 杨友芳 138170440502
信息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5001 韩琳 138111560720 120.300 2月23日下午
0401005001 李文静 138111791105
0401005001 沈奇栩 138133026108
0401005001 张新曼 138135523105
0401005001 郭颖 138170390307
信息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401005002 杨雅妮 138111592030 116.300
0401005002 燕敬宇 138137041317
0401005002 李瑞娟 138141025029
0401005002 齐艳彩 138170380904
0401005002 高雅 138170431009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来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我局将组织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2月24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650901,010-88650928
  传真:010-88650901.

  工商总局人事司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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