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国家公务员和各省市公务员统一招录的就一定是公务员吗?
答:不是。每年公务员招录在编制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务员,一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由于后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有在招录程序上也和公务员一样,因此同步招考。
两者区别:
公务员是行政编制,工资薪水由国家财政发放,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很显然,除此以外的都不是公务员。
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约束。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这就是参公的来源。
2、国家公务员招录哪些单位是行政编制,哪些是参照管理单位?
答:这个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来说,外交部、税务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多为行政编制,属于公务员招录单位。
参照管理单位主要有:气象局、国家统计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地震局、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
两者皆有:有的单位招录会同时招行政编和参照管理单位,如2014年国家公务员招录,公安部、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等,既有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也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具体的工作来定。
事业单位基本分类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差额拨款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自收自支
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