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考录公务员面试确认通知

2014-01-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通知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委2014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职位名称 最低面试分数
940111222002 邢一康 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办公室综合调研处文字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119.5
940111291225 赵萌
940111343718 李傲
940143027716 江欣
940170430114 郭鹏
940114031001 程帅 培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党校)教务处教学管理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117.9
940123022809 周晓光
940137051414 范若航
940142115315 赵嘉琛
940170381830 胡晶
940111821530 陈玲 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综合处文秘工作主任科员及以下 121.1
940132032427 任芝
940137052125 危立媛
940137430119 崔道宏
940151030315 张治齐
940132361323 徐霄翔 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老龄工作处综合管理主任科员及以下 124.1
940137781202 董宇
940139021309 王建芳
940153112708 李婧瑜
940170382021 韦玉超

   二、参加面试的确认

  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下载《2014年度工委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情况表》(表中附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电子照片),于2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bc68850601@163.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格式为“×××确认参加公务员考录职位面试”。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邮寄有关材料
  请考生于2月17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
  1、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在该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省、市、县),户口为单位集体户、人才或家庭户等;注明个人档案所在地(省、市、县),具体存放单位或者人才、居委会等详细名称,并注明“本人所提供所有资料和填写内容完整无误,全部属实”字样,个人签名确认,落款日期。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2份(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经历(从高中学历填起)、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考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和学生证复印件。
  (2)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证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应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考生身份为“其他”的,需详细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或就业至今的经历。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等。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3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机关干部人事处,邮编100035。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材料恕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材料须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2、考生需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或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3、我委2014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拟定于3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或紫光阁网站查询。
  联系电话:010-68850601
  紫光阁网站网址:www.zgg.org.cn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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