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2月19日至2月21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分别在本人面试时间的前1天(即2月18日、2月19日、2月20日)上午8:30-11:30到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凭证,未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证书、适任评估考试情况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性质、地址,在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或劳动就业部门颁发的《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请从国家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下载,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把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三、体检和考察
(一)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体检和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后登陆国家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四、其它事项
(一)考生放弃面试的,须在2月10日下午17︰00前电话告知我单位,并按要求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未按规定告知我单位且未参加面试的,我单位将把有关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尚未取得所报考职位要求船舶适任证书或适任评估考试合格成绩单等材料的考生必须向我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职位要求的船舶适任证书或适任评估考试合格成绩单等必须在2014年3月20日前取得(即考察工作开展前),否则我单位有权取消考生考察录用资格。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0-84290476(传真),考生可加入qq群61731736咨询问题。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客村立交桥附近,广东省第二师范学院东边,珠江电影制片厂斜对面,地铁3、8号线客村站B出口往西约100米)。
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2、放弃面试声明书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人事处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