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2014-0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1<1111月22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到
ganbuchuggj@163.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确认参加(或放弃)国管局××职位面试”。如确认参加面试,发送确认邮件时,请将填写完整的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表上要粘贴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内容控制在1页)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基本情况表可在附件下载。
  二、面试安排
  面试安排在2月19日、2月20日、2月21日三天,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务必提前50分钟(即8:10前)到达候考室。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考生全天封闭。
  候考地点: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3号楼3层第五会议室。
  三、面试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请考生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面试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条件不符、报考信息或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名单
  (一)2月19日面试人员名单(20人)。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1 147111601014 何广前 11 147137063327 胡炜斌
2 147111851524 陶春华 12 147137461225 于知淑
3 147135511722 卢  亮 13 147137780120 许晓丽
4 115111270725 张晓杰 14 147137781419 马俊涛
5 115142105028 杨芷晴 15 147139152613 李  根
6 147111650722 赵  环 16 147139263519 时  健
7 147111931321 李  洁 17 147142116910 杨  康
8 147112070624 杨家群 18 147170260528 郭思洁
9 147113031918 杨俊山 19 147170432011 王迟旦
10 147114031711 柳  荻 20 147170450107 左思岳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入围面试分数线
0401001001 财务管理司经费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11.8
0401002001 财务管理司机关财务处、服务司物资财务处、审计室审计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3 119.2
  (备注:4、5号考生通过一次调剂入围面试)
  (二)2月20日参加面试人员(40人)。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21 147111430702 刘  风 41 147111291828 韩萍萍
22 147112021525 席玉杰 42 147121220813 刘  毅
23 147113015923 谢  峰 43 147134041813 张  彬
24 147121612015 赵  雪 44 147137061809 匙  涛
25 147170212428 陈晓芬 45 147137070415 刘学阳
26 147112091516 陈建树 46 147111331219 叔  宇
27 147112121123 樊晓颖 47 147111781513 李  赫
28 147121670710 吕明巍 48 147135510822 向清兰
29 147137460813 李希春 49 147170040618 张  冰
30 147151011426 孟凡锐 50 147170430616 赵  悦
31 147111290813 黄  炎 51 147139262809 张  岳
32 147111340924 吕  琦 52 147114053628 武华鑫
33 147111680815 朱时雨 53 147137060228 樊建群
34 147111861210 常  庆 54 147137470706 张昕健
35 147112022908 孙铸杰 55 147137761228 李英男
36 147135023819 陆  晔 56 147111660213 程翔宇
37 147137040105 吕记斌 57 147133022516 潘剑波
38 147170370129 孙  娇 58 147133025217 张  妍
39 147170390523 钟  曦 59 147134016411 胡  畔
40 147170430223 阿茹罕 60 147139265723 梁  晴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入围面试分数线
0401001002 财务管理司社会保障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20.3
0401003001 资产管理司行政资产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19.4
0401004001 房地产管理司投资计划处、
项目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2 116.2
0401005001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综合业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20.3
0401006001 服务司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19.3
0401006002 服务司宿舍管理三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19.4
080100800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32.0
  (备注:51号考生是从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入围面试)
  (三)2月21日参加面试人员(30人)。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61 147113045606 马子杲 76 147112120819 常世玉
62 147121652605 张  姝 77 147131041419 房  悦
63 147136051210 胡  健 78 147131070921 金  枫
64
147137450130 刘胜凯
79
147135511115 陈敏鸿
65 147139254014 石  慧 80 147137470921 华玉洁
66 147141025803 苏  滢 81 147111510608 唐  恬
67 147143025303 陈  婷 82 147111781417 巴  杨
68 147151010723 卢秋伃 83 147111883410 孙华砚
69 147170110530 卢万腾 84 147143015514 禹晟哲
70 147170460126 屈文婷 85 147170270815 陈  思
71 147111812027 王永基 86 147111342219 王  淼
72 147111883806 周  嫣 87 147111932028 邵  伟
73 147111910620 邢丹芳 88 147132031904 严  雷
74 147132053208 周雅雯 89 147170340116 邵连龙
75 147170211623 宋宇光 90 147170390908 王晓瑞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入围面试分数线
0401007001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物业指导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2 123.4
0801008002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业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26.3
0801008003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监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20.6
0801008004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评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20.1
0801008005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信息服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28.5
  五、体检和考察安排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符要求,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干部处
  联系人:孟泽元  魏  刚
  电话:010-83085013    传真:010-8308473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乘车路线:乘坐14、55、101、103、109、124、619、685等路公共电汽车到西安门站下车,或乘坐地铁4号线到西四站下车D口出,自西四丁字路口向东约500米路南。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食宿、交通费由考生自理。
  附件: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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