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2014年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有关安排的通知
一、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确认
(一)请入围考生于1月12日前将确认参加考试的电子邮件发送至fangxiang@mofcom.gov.cn。邮件标题为“XXX(考生姓名,手机号)确认参加商务部考试”,邮件可不填写内容。
(二)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入围考生,请于1月12日前将本人签名确认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书面说明(见附件2)传真至我司干部一处。
(三)为便于联系,请入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三、资格复审
(一)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部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部将取消其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考生,一经发现,我部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请入围考生于1月15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方式)将以下资格复审材料寄至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一处,邮编:10073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职位名称和职位代码:
1. 《报考商务部公务员推荐表》,1份原件及3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下载附件3,非应届毕业生请下载附件4,填写说明见附件5,请下载填写后将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 已取得的大学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
4.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国家规定不缴纳社保的需提交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说明);
5. 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复印件;
6. 应届毕业的委培生和定向生还需提交学校和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 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6);
8. 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一)考试初定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递补等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司网站。
(二)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请自理。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5198573
传真:010-65198934(24小时自动接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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