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军转干中央单位安置最新政策规定

2014-06-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中央企业人事(干部)部门:
  为做好今年中央单位军转安置工作,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8号)精神和《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现就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笔试和网上双选选择的范围
  凡列入安置计划的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接收安置行政团职以下(含团职)和专业技术干部全部纳入统一笔试范围。中央企业(含部属企业,下同)主要通过网上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安置任务,也可报名参加统一笔试。个别涉密单位或特殊岗位不宜参加统一笔试或网上双向选择的,请于5月28日前报我办审核后采取其他办法落实安置任务。
  接收安置师职干部,只要采取考核选调的办法进行。
  二、统一笔试工作
  (一)确定安置岗位和岗位条件,上传岗位信息(5月17日-6月3日)
  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安置计划和接收类型(团职、女干部),确定本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的岗位、岗位性质,适当表述岗位职责,提出相应的岗位人选条件。
  1、统筹安排岗位。各单位要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的原则,确定转业干部安置岗位。今年行政机关接收军转干部继续按接收人数25%增加行政编制。要将团职干部作为安置重点,对安排的行政机关的团职干部,将优先增加行政编制。各单位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行政”、“事业”性质的安置岗位。
  2、明确岗位类别。岗位类别主要有四种“团职干部”、“营职及营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女干部”、“不限”。其中:
  “团职干部”是指军队按行政类别移交的团职干部,不含专业技术干部,不能限定“正团职”或者“副团职”;
  团职女性干部既可以报“团职干部”岗位,也可以报“女干部”岗位;
  “营职及营职以下、专业技术干部”岗位中,对专业技术干部不得限制报名人员的专业技术级别;
  “不限”的岗位是指团职干部、女干部、营职及营职以下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均可报名(接收安置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理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要符合军转干部特点,符合安置政策,不得提出苛刻以及针对极少数人的条件。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以设置适当条件,如职称、相应资格证书、外语语种、学历等,并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军转干部符合岗位条件。接收团职干部的岗位,不得提出专业技术或资格等级要求。
  4、明确各岗位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为规范面试比例,今年原则上规定各单位的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为1:8。如需调整面试比例,上调最多不能超过1:10,下调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各单位在确定岗位和岗位条件的同时,要确定并填报该岗位的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比例。报名人数不足面试比例的,以最终报名人数为准。
  5、岗位信息公布后不得变更或取消。超计划数量公布的岗位,必须按公布的岗位数量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6、上传岗位信息。各单位与6月3日前将《2014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统一笔试岗位信息表》(样式附后)报我办,同时将岗位信息和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或者邮箱等)上传至中央转业军官网“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www.jzchina.org.cn)。为确保岗位信息的准确、严肃,我办将对各单位上传的岗位信息予以考核。各单位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岗位审核状态”,凡审核通过的岗位信息各单位不得再予修改,审核未通过的需按要求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二)发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置岗位信息(6月上旬)
  各单位的岗位信息全部审核通过后,将一并在网上公布。同时,各单位的情况介绍、军转安置工作程序等安置信息,可发送至邮箱gwyjzb@yeah.net,在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或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工作专门页面后,把页面链接发送至上述邮箱予以公告。
  (三)军转干部网上选岗报名(6月中旬)
  军转干部按规定的程序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选岗、报名。每名军转干部最多可以选报中央单位岗位3个。军转干部在遵守军队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填报与岗位条件相关的个人简要情况,便于个单位进行岗位审核。军转干部的详细个人简历,可根据各单位需要,在参加后续面试或者转业能力测试环节由本人提供。
  (四)各单位网上审核岗位报名条件(6月中旬)
  军转干部报名工作启动后,各单位按照“边报名、边审核”的原则,安排专人实时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必须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进行。对于符合本单位安置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的,应予以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本单位安置岗位要求或者报考条件的,各单位应注明审核未通过原因,以便军转干部查询并及时改选其他岗位。审核时间截止时,单位尚未进行审核的,我办将按“审核通过”处理。
  (五)军转干部下载打印准考证(6月中下旬)
  报名工作结束后,军转干部可在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备参加笔试。
  (六)组织实施统一笔试(6月下旬)
  统一笔试主要考察军转干部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统一笔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公布、查询笔试成绩(6月底7月初)
  各单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我办统一发给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军转干部按公告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八)各单位组织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7月)
  各单位进入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和公布的岗位面试比例确定。对面试比例内最低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可根据笔试成绩实际扩大比例范围。各单位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应在收到笔试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邮箱gwyjzb@yeah.net,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公告。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在面试之外又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成绩至少占综合成绩的40%。
  (九)确定接收安置人选
  各单位须在8月中旬前确定接收安置人选,签定《2014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登记卡》,并及时报我办。签卡后,单位和军转干部均不得变更。为避免“一人签多卡”的情况,各单位签卡前,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拟接收人员的“签卡情况”。
  为保证安置结果的公平公正,各单位安置计划内接收的军转干部,必须按照公布的岗位(含超计划公布的岗位),从进入本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确定。各单位公务员岗位(含参公事业岗位)超计划接收军转干部,必须从进入本单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超计划接收的,可本着专业对口安排的原则,确定接收人选。凡超计划接收军转干部均需报我办审核批准。
  三、中央企业双向选择有关事项
  中央企业除自愿报名参加统一笔试的外,均采取网上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安置任务。按照政策规定,企业接收的军转干部主要安置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中央企业要在京内单位设置符合军转干部特点的工作岗位,不要设置过严的条件,不得以不符合岗位条件为由,不完成安置计划。对审核不通过的岗位,企业要另行调整岗位。
  中央企业填报岗位信息时,须同时填报联系人及传真、电话或者邮箱等联系方式,以便军转干部咨询和递送详细个人简历。各企业对网上报名的军转干部,要及时确认。
  网上双向选择的主要流程和时间安排:提交岗位信息(5月17日-6月3日)-发布岗位信息(笔试结束后)-军转干部网上报名(6月下旬)-各单位根据意向通知军转干部进行双向选择(7月)-确定接收安置人选-签定《2014年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登记卡》(8月中旬之前)。
  四、工作要求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前,相关组织工作由我办统一负责;笔试成绩公布后,安置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中央企业要及时公布提交岗位,按规定时间确定接收安置人选。各单位要根据任务要求和以往工作的经验,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接收安置工作方案,完善细化各环节、各阶段工作措施,明确负责人员和责任要求。特别是指定专人负责报名系统的操作,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安置工作有序顺伦进行。
  各单位要把统一笔试和网上双向选择工作作为促进和提高中央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开本单位接收安置工作程序、公开面试人员比例、公开成绩所占比例等情况,确保军转干部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信息和进度。
  各单位要严格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制度,维护统一笔试和网上双向选择的严肃性。对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给接收安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规定的职责由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办沟通联系。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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