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考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

2021-02-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国考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公告已发布,公职资讯网现转载如下: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录用公务员面试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2月17日9时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904899331@qq.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面试”。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电子邮件正文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考职位代码,并注明“面试公告内容已知悉,按时参加面试”(以上信息添加在正文中,不以附件形式上传,详见附件2)。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2月17日9时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总站进行确认,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904899331@qq.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放弃参加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职位(填写职位代码即可)面试”。
 
  (二)电子邮件正文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考职位代码,并在正文后附经本人手写并签名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的扫描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2月18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904899331@qq.com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mailto:请考生于2021年2月18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904899331@qq.com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一)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工作证扫描件。
 
  (二)本人证件照电子版(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上照片一致,jpg格式)。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四)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扫描件(从成绩查询网站下载打印后扫描)。
 
  (五)考试报名登记表扫描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须与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不得更改、不得手写,确有需要更改的,应说明原因)。
 
  (六)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但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科成绩单,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承诺在毕业时可以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七)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八)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双面打印,贴好照片)。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社会待业人员提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双面打印,贴好照片)。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200130001234+陈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月25日,根据工作安排,将考生分为A、B两组(详见附件1),分批次在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络保障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13号,交通指引图详见附件4)进行资格审查,A组考生请于2月25日上午9时、B组考生请于2月25日下午13时携带以上(一)至(八)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仅需原件,证件照仅需纸质版2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在2月25日进行,面试在2月27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上述材料中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招录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期间,对于审查合格的考生,工作人员将收取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发放《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内附参加心理素质和体能测评编组序号),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
 
  4、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总站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五、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一)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定于2月26日在成都市开展,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通知,请考生按照编组序号顺序有序参加。
 
  (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于2月26日在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束后随即开展,测评地点与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地点一致,请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二)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标准,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七、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27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30前报到抽签,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止到上午8:30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络保障部(同资格复审地点)。
 
  (四)参加面试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后领取)。
 
  八、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30%)×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招录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拟于面试结束后2至3日内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地点暂定在成都市内,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集合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饮酒、熬夜,避免剧烈运动,并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准备3张1寸蓝底近期免冠照片。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十、考察
 
  通过体检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按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最新的健康码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严格遵守四川省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予以放行),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自行调整行程安排,提前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请考生自备不带呼吸阀的口罩,除身份核验、面试及其他必要环节外,需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当日现场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的考生,面试改为视频面试。
 
  (二)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与面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面试室和候考室,考生携带的手机在入场检查健康码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离场时取回,其余物品请考生在报到前妥善存放,我总站不负责保管,如出现物品遗失,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场前,将有专业安检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为确保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欢迎广大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我总站工作进行监督。关于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及通知的发布,均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https://www.nia.gov.cn/)和我总站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提醒各位考生谨防冒充我总站工作人员行骗的情况,避免上当。
 
  (四)请各位考生尽早熟悉乘车路线、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相关环节,注意行程安全。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0891-6898405,028-87024888(2月25日至3月1日期间拨打咨询)。
 
  附件:1-4
 
  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样式)
 
  4、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联络保障部交通指引图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1年2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38404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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