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有哪些条件

2020-09-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7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考试安排公布的2021国考笔试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那么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有哪些条件呢?本文参考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整理如下。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本文职位表摘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home/gkho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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