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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立法回应民生诉求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法为民,法贵便民。法律是社会问题的综合性解决方案,衡量善法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问题的关注和回应。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立法工作也正在不断向民生细微处覆盖:增加禁止高空抛物的规定,保护“头顶上的安全”;在职业病防治、社会急救等方面增加相应规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水平;细化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对人格权的概念予以完善。新时代立法要以民生为导向,以高质量立法来回应民生诉求。
第一段:开篇点题。先是理论解释民生和立法的关系。然后以改革开放和十八大以来的立法工作为例强调系新时期我国立法工作的特点。最后提出本文的立意——新时代立法要以民生为导向,以高质量立法来回应民生诉求。
今天,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也在日益增长。这就需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等为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更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立法工作更要对积极回应人民的期待。
第二段:解释原因。首先是提出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变化,然后以两个分句提出要求,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尾句再次强调立法要回应民生期待。
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了新内涵,民生立法就有了新任务。在医疗体制不断改革完善的背景下,如何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救命药”的供应,如何更好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医药服务,成为立法热点;而对于近期各地频频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在立法方面,特别强调公安机关等相关机关应及时调查、认真查清责任人,从而让亿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最切身的安全。因此立法要回应人民的期待,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段:分论点1——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首先是以简单阐述立法工作因为人民需求有了新任务。然后以医疗体制改革、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为例强调立法工作的方向,与时俱进、保障人民幸福。
民生立法要以问题为导向,还要以高质量为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落实这一要求,就要坚持科学规划、立改废并举,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才能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第四段:分论点2——以高质量为方向。先是引用习总书记的话指出立法质量的重要性。然后提出对策,科学立法、完善程序、民众参与。尾句再次强调立法需科学化、民主化。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就是要以人民期待为第一动力,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民生需求,真正实现高质量立法,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五段:总结全文。再一次强调立法工作要以人民期待为第一动力,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
【文章小结】
立法有温度,民生总关情。自古以来,民生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大问题,而立法立的是一个社会的根基,其面对的主要是人民,若偏离了民生的导向,注定是个“不接地气”的法,注定问题重重。近年来,立法工作彰显民生导向:从疫苗管理到用药就医,为百姓健康提供更强保障;从大气到土壤,用法治力量建设美丽中国;从减税到网购,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满。看似高冷的国家立法,其实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以高质量立法回应民生诉求,必然带来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满!
【分析文章结构】
一、开篇点题——新时代立法要以民生为导向,以高质量立法来回应民生诉求
二、解释原因
三、详细论证部分:(一)回应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导向)
(二)以高质量为方向(对策)
四、结尾:总结全文。真正实现高质量立法,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累】
1、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2、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3、以人民期待为第一动力,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