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军队文职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2019-06-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军队文职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开通,参加笔试的小伙伴快来查成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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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是成绩的相关事宜,大家需要了解一下。
 
  一、分值核算方式
 
  分值的核算方式可以分为两种:入面分数以及最终的录取分数。
 
  ①入面分数核算
 
  入面分数=公共科目分值+专业科目分值,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②最终录取分数的核算
 
  在以上核算出进面分数的基础上,面试成绩直接决定考生是否会被录取。但是最终录取分数的核算是采取百分制:
 
  录取分值=公共科目分值*0.3+专业科目分值*0.3+面试分值*0.4
 
  提醒:
 
  ①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其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
 
  ②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成绩复查结果;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二、分值对录取环节的影响
 
  成绩对首轮录取的影响
 
  军队文职笔试成绩中,最终依照分数排名,取招考人数1:5的比例进面。
 
  最终的录取,是按照百分制折算后进行排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预选对象。
 
  三、成绩对补录环节的影响
 
  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明确:8月上旬至9月中旬左右,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由用人单位逐级申报补录,除首轮拟录用对象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全军统一考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
 
  今年的补录公告还没出,但是依据2015年的补录公告显示:总政治部干部部依据招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入围人员名单。
 
  所以,笔试环节的分数即使在首轮没有进面试,但是还是会作为补录环节的标准,所以大家要牢牢记住自己笔试的笔试成绩呀~
 
  此外,更重要依据是2019军队文职弃考人数占比高达30%以上,36万考生报名,应考人数近25万,缺考人数11万左右,实际平均竞争比从19:1降至13:1。
 
  再加上,2019军队文职的进面比例由去年的1:3,统一调整到了1:5,因此,今年军队文职上岸更容易,现在更应该把注意力放在面试备考上。
 
  所以说我们有两次上岸的机会?!没错!只要参加一次考试,就有两次报岗进面的机会!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全军统一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面试和体检。
 
  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
 
  全军统一考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预选对象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面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综合考察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确定拟录用对象。
 
  8月上旬左右,对政审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名单由军委机关各部门、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军地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拟录用对象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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