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考区费用减免办理流程 注:以下时间阶段均来自2018年国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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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减免流程 |
山东 | 报考人员先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确认系统,选择考点城市、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后,于11月17日、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一楼12、13号窗口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咨询电话:0531-81286738。办完减免手续后,报名确认完成。减免考务费所需证明材料和个人信息包括: 1.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个人选择的考点城市、联系电话。 |
江苏 | 特困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③本人的身份证及网上下载打印的特困生考务费减免登记表。 |
上海 |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考生,须在本系统中正确上传电子照片和提交减免申请,并于11月22日上午(9:30-11:3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自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受理大厅,近桂林路)办理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材料为: 本市考生: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考生: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
福建 | 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应先进行网上确认操作,并缴纳相关考试费用,笔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到考点主考室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材料。 |
广东 | 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各市减免中心(届时会公布电话) |
广西 | 符合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需先在网上完成报名确认和网上支付。请符合减免费用条件的考生携带《减免报考费用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12月8日到我院办理退费手续。 |
新疆 | / |
海南 |
注:海南地区国考所有人免收考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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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 |
湖北 | /考生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科50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请先在网上缴费。考试当天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考点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办理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0日,各考点考场办公室现场办理。 |
江西 |
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家庭困难考生,需在本系统中正确上传照片后,再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可于2017年11月20日-21日携带证明材料现场确认,并于审核通过24小时之后上网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修改为“已缴费”。 现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江西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 联系电话:0791-12333转省本级。 相关材料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
北京 |
贫困家庭考生怎么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
(1)网上确认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2)在确认系统首页下载、填写相应表格,规定位置粘贴一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 (3)按要求持相关材料及证件于2017年11月21日(9:00-11:30,13:30-17:00)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10号窗口(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
青海 |
现场确认只针对符合减免考试费用条件的考生。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考生,请先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传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于11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考生统一在网上进行确认,现场不予受理。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现场确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 |
西藏 |
注:西藏地区国考所有人免收考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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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 |
宁夏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1日,地点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一楼西侧,电话:0951—5099130、5099131)。现场确认须先在网上上传由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蓝底证件,确认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农村灾民最低生活救助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经审核后办理减免手续。 |
山西 | 符合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条件的考生,请上传照片并审核通过后于11月19日、20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401室办理(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 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
内蒙古 | 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考生,报名确认及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的具体方式为: (1)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经审核通过。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扫描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件),发送至我中心电子邮箱impta_gwy@163.com,并必须在邮件主题栏中填写本人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 (3)两日内登陆确认系统查看本人交费状态,交费状态为已交费,说明符合减免政策。 |
河北 | 现场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传输照片、缴费确认须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现场办理,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城镇家庭的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
湖南 | 考务费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特别注意: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后(上传照片后,请不要进行网上缴费)。 受理减免手续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511房间。贫困考生减免费用咨询及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 |
云南 |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无论农村还是城镇人员,还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家庭证明原件。 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首先在云南人事考试网国考确认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并在现场报名确认、修改报名信息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现场提交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证明材料。无法进行现场提交的人员,也可通过快递将证明材料邮寄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地址:昆明市学府路113号开放大学远程教育大楼4楼;邮编:650221;电话:0871—65323993、0871—65399615,以邮戳时间为准)。 未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考试费用。为防止因邮件丢失影响报名,建议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减免申请的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待有关部门核实通过后,再将其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
辽宁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在上传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查后,于11月20、21日到省人事考试局一楼(考试地点选沈阳的考生)或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考试地点选大连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请不要进行网上缴费。 |
天津 | 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请于11月17日至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
陕西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办理减免费用手续。以上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报考人员已通过网上缴费成功的不能办理减免考务费。 受理减免手续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受理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层考务大厅。 |
安徽 | / |
吉林 | 需要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首先要在网上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且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携带下述证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特别提示:考生务必在上述证件复印件的空白处写清本人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否则将影响办理。 |
贵州 | |
四川 |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 1、首先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中直机关公招确认系统》内上传相片,不需缴纳报名费用。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 |
黑龙江 | 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需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
浙江 | 、贫困考生须先在网上上传照片,再办理如下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将家庭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将家庭所在地县扶贫办(部门)开据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本人身份证于12月9日16:00前传真到到0571-88395085。 请注意:传真之前务必先上传照片,在传真件上请写上本人报名序号及姓名! 传真之后第二个工作日的12:00之后,请上网查询本人的交费状态,如还显示未交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重庆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名考生只在网上进行上传照片,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到到市人社局一楼行政服务大厅(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1路1号)办理免缴报名考试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