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考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8-02-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国考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2018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入围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福建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113001) 133.9 赵少杰 135137061327 3月9日  
郑骁喆 135137302019  
王绪滢 135142055919  
福建调查总队业务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113002) 126.1 陈晓 135133412522 3月9日  
郑小滢 135135013107  
叶剑友 135135013918  
江绍晶 135135014107  
陈嘉玲 135135170618  
郭宏杨 135135512027  
福州调查队综合科室科员1
(400110113003)
137.4 朱雨彬 135235053824 3月9日  
陈舒颖 135235132828  
陈卓娅 135235662317  
福州调查队综合科室科员2
(400110113006)
137.9 林辟浠 135235050406 3月9日  
张继文 135235110502  
陈晨 135235173707  
福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07) 116.1 谢美灵 135235053621 3月9日  
王定彦 135235091227  
薛虹 135235122517  
莆田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08) 111.4 连添坤 135235091013 3月9日  
陈伟 135235131923  
陈桥 135235592329  
三明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
(400110113009)
125.9 黎倩燕 135235172325 3月9日  
韩学斌 135235173414  
范成琳 135235561609  
三明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
(400110113010)
111.7 罗琼 135235102406 3月9日  
叶雪君 135235113424  
卢舒燕 135235562606  
泉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11) 138.5 郑艺馨 135235541316 3月9日  
庄欣 135235580229  
李琪璇 135235612019  
漳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
(400110113012)
140.3 陈艺茹 135235560108 3月9日  
黄镕濡 135235560625  
何铭弘 135235630225  
漳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
(400110113013)
116.5 赖艳玲 135235061927 3月9日  
王秋红 135235600522  
王宇鹏 135235610903  
南平调查队综合科室科员(400110113014) 131.3 林丽娟 135235053430 3月9日  
洪倩 135235090322  
黄怡璇 135235100103  
南平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15) 131.3 陈俊萍 135235111319 3月9日  
许竞强 135235121206  
吴俊晨 135235150212  
连江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16) 130.1 陈涓 135235062712 3月9日  
郑枝 135235080919  
许倩 135235091807  
郑新豪 135235092011  
冯义坑 135235172111  
余李鑫 135235570917  
仙游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18) 130.0 林小燕 135235051921 3月9日  
黄逸婷 135235072120  
陈晨龙 135235121223  
刘靖俊 135235171324  
陈灏 135235172129  
欧阳良钦 135235172411  
福清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17) 132.9 薛小芳 135235105117 3月10日  
鲍长基 135235130508  
谢孟栋 135235173501  
尤溪调查队业务股科员1
(400110113019)
123.9 刘昱辰 135235051519 3月10日  
肖登峰 135235161606  
郭淑娟 135235171108  
尤溪调查队业务股科员2
(400110113020)
101.8 徐毅 135235121811 3月10日  
陈少英 135235622030  
黄洪辉 135235622917  
永安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1) 129.1 付宇强 135235104717 3月10日  
林惠榕 135235115415  
涂铭琛 135235173118  
惠安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2) 129.3 刘伟劲 135235054314 3月10日  
黄莉莉 135235602028  
林煌堤 135235651326  
安溪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3) 129.5 吴婉虹 135235590329 3月10日  
郑炯福 135235592601  
黄荣博 135235651229  
德化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4) 123.3 邱金益 135235061706 3月10日  
陈淑婷 135235070626  
张佳惠 135235080818  
郑盛煌 135235560328  
连彩琴 135235631905  
颜毓明 135235631921  
南安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5) 130.5 王坤鹏 135235063316 3月10日  
洪巧玲 135235622821  
杨婧 135235664722  
漳浦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6) 127.1 李家馨 135235530905 3月10日  
吴丹倩 135235580726  
简晓彬 135235660216  
浦城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7) 122.5 许斯滨 135235105417 3月10日  
罗杰 135236586327  
刘东旗 135241173030  
政和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8) 121.8 王小莺 135235080215 3月10日  
张昌橼 135235120512  
颜显荣 135235172311  
建瓯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9) 126.4 周子奥 135235080328 3月10日  
黄海文 135235104725  
罗彬婕 135235112102  
上杭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30) 130.3 阙弘煜 135214360415 3月10日  
罗奇 135235552715  
阙淑娟 135235640920  
霞浦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31) 129.9 陈思颖 135235122101 3月10日  
孙碧涛 135235141107  
李金玉 135241322320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23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fj_dczd@sina.com <mailto:1.发送电子邮件至fj_dczd@sina.com>,并同时传真到0591-88019577。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3日16时前传真至0591-88019577或发送扫描件至fj_dczd@sina.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3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或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帐号和密码,中国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的学位认证帐号和密码; 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查询帐号和密码。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350003。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3月8日下午2:30还将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福建统计大楼(鑫满大厦)401室;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年3月9日至3月10日间进行。
  1、3月9日
  报考400110113001(福建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113002(福建调查总队业务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400110113003(福州调查队综合科室科员1)、400110113006(福州调查队综合科室科员2)、400110113007(福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08(莆田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09(三明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3010(三明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11(泉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12(漳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3013(漳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400110113014(南平调查队综合科室科员)、400110113015(南平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3016(连江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18(仙游调查队业务股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月10日
  报考400110113017(福清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19(尤溪调查队业务股科员1)、400110113020(尤溪调查队业务股科员2)、400110113021(永安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2(惠安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3(安溪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4(德化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5(南安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6(漳浦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7(浦城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8(政和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29(建瓯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30(上杭调查队业务股科员)、400110113031(霞浦调查队业务股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3层,从西面大堂正门或北面侧门进入。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3号。福州火车站和福州火车南站可乘地铁1号线在树兜站下,由D出口出站后即到;福州火车站和福州汽车北站也可乘坐公交K1、20、22、69、121路至省农行站,或乘坐公交5、18、51、52、55、68、75路至省农科院站;福州汽车南站可乘坐公交51、52路至树兜站。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3月1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50点在华林路196号鑫满大厦1011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591-88019608、88019507、88019532(电话)
  0591-8801957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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