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关于度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2018-02-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关于度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关于2018年度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我会定于2018年3月17日至18日举行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工作。为做好面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8年3月17日、18日(周六、周日)两天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2月28日前主动与所在考点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月28日前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考生需在所在考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各考点地点、联系方式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等信息见附件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照所在考点要求分别于3月17日、18日上午8:20(或下午13:20)之前到所在考点候考室备考,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地点
  面试由银监会统一组织,在北京(银监会机关、北京银监局各设一个考点)、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设31个考点。报考银监会机关的考生在银监会机关参加考试;报考银监局的考生在该银监局所在地参加考试(报考西藏银监局的考生在成都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大连银监局的考生在沈阳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宁波银监局的考生在杭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厦门银监局的考生在福州考点参加考试;报考青岛银监局的考生在济南考点参加考试;报考深圳银监局的考生在广州考点参加考试)。
  上述报考银监局的考生,含报考该银监局机关及辖内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并进入面试的所有考生。
  三、资格复审
  考生应根据所在考点确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按时到指定场所参加资格复审,同时进行面试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别。
  各考点工作人员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等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考点工作人员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所在考点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参见附件3)。
  四、面试程序
  对考生按照3月17日上午、17日下午、18日上午、18日下午四个时间单元进行分组,每个时间单元可仅通知本时间单元内的考生到候考室备考。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分为银监财经类、银监财会类、银监法律类、银监计算机类、银监综合类五类进行。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产生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相关文件要求,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总成绩(按1:1折算为百分制后)占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将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和银监会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体检)。
  附件1:银监会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考点信息
  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待业证明
  中国银监会人事部
  2018年2月9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