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干部任用制度,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即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目前,全国有多个省份先后试行了公务员聘任制。聘任制的初衷是解决公务员专业化缺失的问题,使得公务员的构成更合理。中办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可以说让公务员聘任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规定》明确指出: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由聘任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与拟聘任公务员协商确定,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一个月至六个月的试用期。聘任期限、试用期、工作任务和目标的确定等这些聘任的详细内容,是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的基础,可以说《规定》更加细化了公务员聘任制的诸多要素,特别是人们比较关注的后续问题,《规定》的印发给各级政府机关开展公务员聘任制工作指明了方向。
同时,《规定》还指出: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也就是说专业性强的聘任制公务员,如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经省级部门批准很有可能转为正式公务员,我无疑大大提升了聘任制公务员的期待值,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公务员聘任制作为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重要举措,被寄予了诸多厚望。从《规定》的印发不难看出,公务员聘任制旨在选拔和使用更多的优秀人才,让“能者上、庸者下”成为选贤任能的客观遵循,并以此来激发正式公务员队伍的工作活力,特别是那些占位不干事、为官不为的干部,让“能上能下”的危机感无处不在。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公务员聘任制的职位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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