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8日是第15个海关法治宣传日。近年来,海关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今天,《法制日报》记者就海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独家采访了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
全国海关普法队伍格局普遍形成
记者: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海关总署如何进行组织和部署?
王令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只有信仰法律才能忠于法律。海关总署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进行部署。
海关总署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其他署领导为副组长的全国海关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核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总署机关和海关系统普法工作规划和重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共管、各部门、各海关单位具体落实的普法共建工作格局。
总署和各直属海关单位均印发普法五年规划,并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细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将实现阶段性目标和整体推进有机结合。总署和各海关单位普遍形成了由法制部门为中坚力量、法制联络员和公职律师为普法主力军、专家学者和社会律师为辅助力量的普法队伍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向基层适当倾斜,保证法治宣传教育按计划、高效率地开展。
领导干部也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记者:海关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方面有何措施和成效。
王令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海关总署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把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作为全面推进海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全国海关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治政能力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因其岗位、职责、阅历不同,学法用法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全国海关根据各级领导干部的层级和岗位确定学法用法的重点,有效提升了海关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都对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作出了部署,明确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017年以来,海关总署专门制订工作方案,以考促学,要求海关所有在编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各直属海关单位在8月底之前集中组织完成考试和阅卷工作,考试合格后授予执法资格,全国海关参加考试人数约3.9万人。考试内容涉及宪法、海关法等22部海关行政执法中最为常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考试人员范围上,不仅直属、隶属海关单位要参加考试,总署机关也要参加考试;不仅一线和基层执法人员要参加考试,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参加考试,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为参加考试的广大关员做好示范和榜样。
建立健全法律学习考核登记制度,及时、全面记录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学时、参加法律考试的时间和成绩,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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