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
根据2016年8月1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为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公平、公正,考生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生将受到以下惩罚: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如果你还是对携带物品心存疑虑的,在进入考场前,可向监考老师询问。
对待考试,考生不要心存侥幸,想要通过笔试,认真备考才是唯一的出路。国家公务员考试历年不指定用书,全面备考国考可参考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也希望在此期间付出了辛苦努力的考生能收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