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西宁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
分数线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 注 |
海关业务
0701001001 |
114.10 |
王筱薇 |
597262053721 |
3月7日 |
|
白桦 |
597262211519 |
施骅凌 |
597263042402 |
二、资格复审
我关招录职位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前期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 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 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报名网站生成,应贴好照片,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 报名推荐表复印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注明培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按照我关要求时限补盖公章;
6.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7. 报考职位相关材料,如所发表学术文章复印件等;
8. 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七寸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 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延缓派遣的证明(学校或者相关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10.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1.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西宁海关办公楼5楼会议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6日下午14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西宁海关面试工作定于2017年3月7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现场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前在门卫室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西宁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971-8866359、8866370(电话)
0971-886637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西宁海关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