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重庆海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监管岗位(一)0701001001 |
136.3 |
柯弈炜 |
580250140727 |
3月7日 |
|
姜力铭 |
580251111906 |
周旭聪 |
580270020115 |
海关业务0701001002 |
121.4 |
宋威仪 |
580231051308 |
3月7日 |
|
何湘 |
580231051410 |
冯冲 |
580231111025 |
谭垠焓 |
580231111217 |
王波 |
580231220116 |
王星宇 |
580231221912 |
杨程成 |
580250140808 |
监管岗位(二)0701002001 |
127.4 |
谢陈林生 |
580235531723 |
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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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 |
580236932326 |
张姣 |
580251180517 |
宣传岗位0701003001 |
98.4 |
程雪英 |
580250110323 |
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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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酉 |
580250131730 |
周蓁涵 |
580250132323 |
二、资格复审
前期,我单位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等材料。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如因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在面试前补盖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务必带齐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已寄送的除外),到指定地点:重庆海关办公楼3楼302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6日(面试前1天)10:00-12:00.请考生务必于3月6日10:00时前到面试资格现场审查地点报到完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3月7日进行。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所有面试考生务必全部于当天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候考室)
重庆海关办公楼3楼302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乘车线路:
1、沙坪坝乘133路(水晶郦城站下)、208路(边防总队站下);
2、火车北站乘166路(边防总队站下);
3、南坪乘809路(春风城市新筑站下)、145路和859路(水晶郦城站下);
4、杨家坪乘411路(水晶郦城站下);
5、菜园坝乘859路(水晶郦城站下);
6、上清寺、观音桥或红旗河沟乘465路(水晶郦城站下);
7、乘轻轨6号线在轨道冉家坝站下。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9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00在重庆海关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并密切关注重庆海关官方网站通知,查看具体体检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我单位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二)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防止所携带资料证件丢失,而造成不能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提请考生注意:请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重庆,并对海关办公大楼所在地址进行确认,并就近安排住宿,以确保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3-67709468、023-67709553
传真电话:023-67709360(传真)
互联网联系邮箱:hgjiangli@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重庆海关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