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南京海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7年3月7日(周二)在南京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序号 |
职位
名称 |
职位
代码 |
考生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
分数线 |
面试
时间 |
备注 |
1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刘颖 |
523231050209 |
120.4 |
3月7日 |
|
2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柳承熙 |
523231050221 |
120.4 |
3月7日 |
|
3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曹超越 |
523231050310 |
120.4 |
3月7日 |
|
4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吴昊 |
523231050516 |
120.4 |
3月7日 |
|
5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郎晓伟 |
523231050706 |
120.4 |
3月7日 |
|
6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张哲铭 |
523231051102 |
120.4 |
3月7日 |
|
7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田自横 |
523231051115 |
120.4 |
3月7日 |
|
8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李庚 |
523231051525 |
120.4 |
3月7日 |
|
9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史国敬 |
523231110901 |
120.4 |
3月7日 |
|
10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陈鑫 |
523231150607 |
120.4 |
3月7日 |
|
11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秦冲 |
523231160306 |
120.4 |
3月7日 |
|
12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卞煜涵 |
523231161006 |
120.4 |
3月7日 |
|
13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冒宸钺 |
523231180509 |
120.4 |
3月7日 |
|
14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钱志超 |
523231181430 |
120.4 |
3月7日 |
|
15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陈光新 |
523231181909 |
120.4 |
3月7日 |
|
16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吴瑞平 |
523231220205 |
120.4 |
3月7日 |
|
17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王潇颖 |
523231220303 |
120.4 |
3月7日 |
|
18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夏雨 |
523231220621 |
120.4 |
3月7日 |
|
19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许静影 |
523231221309 |
120.4 |
3月7日 |
|
20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于广蔚 |
523231221621 |
120.4 |
3月7日 |
|
21 |
海关业务 |
0701001001 |
辛泽宇 |
523232165609 |
120.4 |
3月7日 |
|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海关将对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3月6日(周一)上午8:3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1楼大厅。
(三)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前期,南京海关已发布《南京海关关于2017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和面试确认的通知》,要求入围面试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报名登记表原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本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1),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请考生务必带齐上述材料的原件及之前未提交的复印件,现场接受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放弃面试相关事宜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于2月28日前发送至njckaolu@customs.gov.cn <mailto:njckaolu@customs.gov.cn>邮箱,原件通过邮政EMS寄至南京海关人事处(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1814房间,邮编210001)。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3月7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当天上午8:30前报到完毕,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当天报到地点为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南京海关1楼大厅(由南京海关北门进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面试携带材料
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时间初定于2017年3月9日(周四),详细体检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人选将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详细考察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邮件确认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24日(周五)中午12:00前主动向南京海关njckaolu@customs.gov.cn <mailto:njckaolu@customs.gov.cn>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已知晓本人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和相关注意事项。邮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确认信息”;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面试时间和资格复审时间。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交通信息
乘车路线:南京火车站或南京火车南站可搭乘地铁1号线至“三山街”站下(也可搭乘地铁3号线至“夫子庙”站下),再换乘4路或7路公交车至“通济门”站下;各长途车站因没有直达公交车,可根据实际情况换乘4、7、82、90、120、128、142、190,47、55、58,60等公交车,在“通济门”站或“通济门(东)”站下即可。
(三)其他事项
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南京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南京海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25-84422122,84422795,84422236。
特此通知。
1. 待业证明(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南京海关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