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面试公告

2017-02-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6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CAAC_HB@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6日16时前发送扫描件至CAAC_HB@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现场进行,复审材料包括: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同意报考证明和离职证明原件必须在面试当天携带,未携带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在面试当天务必带齐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5)。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至2月24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鉴于面试前需要充分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也必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入闱封闭,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三层报告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国际机场机场路10号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359路公共汽车终点站—首都机场)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和考察人选将按录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公安(政法编制)职位体能测试时间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单位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和测试地点。
  考察和体检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再递补顺延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报到时可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2.面试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010-64596495(电话)
  010-64592273(传真)
  电子邮箱:CAAC_HB@163.com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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