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陕西省气象局面试公告

2017-02-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陕西省气象局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陕西省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8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sxqxrsc@163.com <mailto:1.发送电子邮件至sxqxrsc@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陕西省气象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8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sxqxrsc@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2月22日下午14:00—16:00在省气象大厦(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1201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2月23日进行。
  1、2月23日上午
  报考1101012001(陕西省紫阳县气象局)、1112001001(陕西省三原县气象局)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3日下午
  报考1101011001(陕西省镇坪县气象局)、1112010001(陕西省宁强县气象局)、1112004001(陕西省陇县气象局)、1112004001(陕西省凤翔县气象局)、1112006001(陕西省凤县气象局)、1112009001(陕西省佛坪县气象局)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在陕西省气象培训中心。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02-1号西安市气象局院内。
  交通:西安火车站出站向东走200米乘518路、39路、705路等线路到公交六公司车站下车到西安市气象局。
  西安北客站乘地铁二号线大明宫西站A出口下车。
  西安飞机场乘市区大巴至钟楼,换乘609、37、618、600等车到公交六公司站下车到西安市气象局。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4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50点在西安市北大街十字东北角老百姓大药房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XX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和进行面试。
  2.考生应按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纪律,不得迟到,否则后果自负。面试期间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区。
  3.考生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
  4.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费用自理。
  6.体检前应空腹,饮食清淡,不能喝酒。
  联系电话:029-81619153、029-81619154
  联系人:鲁渊理、徐斐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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