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2017-02-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入围分数线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银川调查队副主任科员(1001729001) 111.6 杨兵 729264044616 2月25日  
黎雪 729264044617  
134.5 李想 343237701223 调剂
石嘴山调查队科员(1001729002) 119.3 李娟 729264044621 2月25日  
卜丽楠 729264044706  
温星星 729264044707  
中卫调查队科员(1001729003) 123.4 姚强 729211710909 2月25日  
马俊祥 729243021216  
李丹 729243618421  
王汗清 729264044718  
张晓娜 729264044814  
陈荣 729264044817  
青铜峡调查队科员(1101729004) 119.2 宋翔 729264045122 2月25日  
刘志洋 729264045127  
王苗 729264045208  
盐池调查队科员(1101729005) 112.6 陈玮 729264045210 2月25日  
年凯莉 729264045218  
李智慧 729264045222  
李亚敏 729264045227  
马芮 729264045309  
杨婷 729264045310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5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yanxia@nx.stats.cn <mailto:yanxia@nx.stats.cn>并同时传真到0951-5677196,5677637。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18时前传真至0951-5677196或发送扫描件至yanxia@nx.stats.cn <mailto:yanxia@nx.stats.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4日下午14:00后到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现场接受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拟于2017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0分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办公大楼15层会议室,(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聚和苑商住楼6号统计大厦,联系电话:0951-5677196,5677637)。可乘坐16、17、102、101路公交,在北京中路公安厅站下车,由宁安东巷向南走至雪绒巷后往西走200米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30点在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951-5677196(电话)

  0951-5677196(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3附件下载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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