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时间安排,预计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在2016年10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10月中下旬报名缴费;预计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下旬;国家公务员考试从未指定任何辅导机构或参考辅导用书,考生可参考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
据统计,应届毕业生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均占有较大比例。近期随着国考报名时间的临近,应届毕业生咨询相关报考条件的人数不断增多。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分析,应届毕业生在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中占有绝对优势,那么已经签订三方协议还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吗?
2017国考答疑:已经签订三方协议还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国家公务员吗?
在毕业前夕,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会与高校、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就业协议,校方依据此协议发放该生的报到证、档案户籍以及组织关系等证明文件,此类应届生在未到该单位报到或报到后工作不满一年时,还能以应届生身份参加公务员考试么?
关于应届毕业生参加国考的身份认定,国家《招考公告》明确,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根据《公告》中的条件来确认,已签署就业协议的应届生属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该不具备报考资格。
但《公告》中关于应届生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的保留方式,让符合此条件并已签署就业协议的应届生,通过办理解除就业协议的方式就可以该身份参加国考。
首先已签署就业协议并未报到,户口、档案等关系放在以上三类保留地的,需在参考前与已签署协议的用人单位办理就业协议解约(个别单位需付违约金3000元左右不等),或是让该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该生参加国考的证明。
上述解读根据2016年国考政策整理,若政策有变,考生需以2017年国考公告为准。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