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名单
1月12日,我们发布通知,请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职位,经国家公务员局同意,我们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了递补(见附件1),最终形成我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2月25日、26日,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上午9:00,下午13:30。入闱时间为面试前30分钟,即上午8:30或下午13:00。未按时入闱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在财政部办公楼内(考场示意图见附件3,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候考地点见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 面试前,为核实身份,请考生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除上述材料外,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报名推荐表、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还需携带待业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携带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材料均需为原件,我们将现场审核,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2. 请考生于2月22日下午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标题为:报考司局+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czbxsly@126.com,确认已知晓面试公告内容,并注明最新联系方式。逾期未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不含)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联系电话:010-6855262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特此公告。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