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讯:根据《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遴选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员与拟遴选计划5:1比例,确定以下13名考生(按姓氏笔画排序)进入面试。
遴选职位名称 |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研究室台湾司法事务办公室
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 |
田 天 |
女 |
939342573303 |
兴成鹏 |
男 |
939311180729 |
余 希 |
女 |
939311300801 |
张广孟 |
男 |
919342572125 |
陈 莹 |
女 |
939311180923 |
陈希国 |
男 |
939337013130 |
外事局来访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 |
丁丽玮 |
女 |
939311181627 |
付 强 |
男 |
939361660707 |
李 彤 |
女 |
939337021427 |
肖 贇 |
女 |
939311301321 |
孟 璨 |
女 |
939337031705 |
郑晓飞 |
女 |
939337027214 |
潘晓辉 |
男 |
939353040928 |
二、资格复审
请入围面试人员于7月28日(星期二)16:00前,将下列材料传真至我单位: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2)《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4) 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阶段);
(6)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外语等级证书等。
面试当天,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备查。考生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开始。考生需在7:40前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大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侯考室。8:00后仍未入场的,视为放弃。
面试地点: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可乘坐8、9、41、60、59、723路公交车到正义路(南口)下车,或乘坐地铁2号线前门站下车(东北口出站)。
四、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2:1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010-67556370、67556327(兼传真)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