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逐级遴选检察官职位报考须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中央有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2015年公开遴选的24个职位中,专门拿出以下10个职位面向省级人民检察院逐级遴选检察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职位名称及代码
(一)三级高级检察官(正处级)职位1个
反贪污贿赂总局侦查三处三级高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1004002。
(二)四级高级检察官(副处级)职位2个
1.渎职侵权检察厅渎职案件检察处四级高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2005001;
2.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处四级高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2013001。
(三)一级检察官(正科级)职位7个
1.公诉厅抗诉处一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3003001;
2.反贪污贿赂总局侦查一处一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3004003;
3.渎职侵权检察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一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3005002;
4.刑事执行检察厅综合业务指导处一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3007001;
5.民事行政检察厅民事检察三处一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3008002;
6.职务犯罪预防厅职务犯罪预防一处一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3006001;
7.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流程管理处一级检察官,职位代码:0103009001。
职位详细信息请参见《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所附《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需具备《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中“公开遴选”公务员所列基本条件和职位所列相关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或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
(二)除需满足报考职位层次所限的最高年龄限制外,报考人员需现年满23周岁。
(三)现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工作,且已满2年。
(四)曾受检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报考。现在省级检察院分院和副省级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其他事项
请报名人员在《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内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编号。同时为便于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在填写工作经历时,将本人在每个工作单位工作时的内设机构名称和起止时间详细注明。其中,报考三级、四级高级检察官职位的,请在工作经历栏内填写任命检察员时间。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