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考湖南气象局面试公告

2015-02-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湖南省气象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16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邮件确认,请发送邮件至hnqxrsc@163.com,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湖南省气象局××职位(职位代码)面试”;邮件内容中请包括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本人最新手机号和1个以上紧急情况下能联系到本人的联系电话。考生逾期不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还须在2月16日12:00前按公告上的电话联系我局,并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邮寄至我局人事处。考生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记录在案。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报到时,我局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携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本人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的服务合同书以及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5年3月9日下午1: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2:45前到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806室报到。所有面试考生入围封闭管理时间:下午1点(1: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地点:湖南省气象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196号,暮云镇) 预警中心大楼八楼第八会议室。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报考职位代码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最低
面试分数
湖南省气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0901428005 唐晓荣 428143040313 132.5
田梦非 428143171819
刘辉 428144035115
湘潭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 1012428001 尤雪 428242084012 116.2
徐晨 428234135326
张芬 428211681810
常德市气象局办公室科员 1001428002 陈琦 428244219626 124.7
王聃 428243020307
张辽 428253115319
永州市江华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科员 1112428003 张冰清 428243211715 93.6
李静 428243318125
田媛元 428243202108
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科员 1112428004 唐仕佳 429244219804 92.7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人数按与岗位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为1:1的原则确定。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其他事项
  1、乘车路线:(1)从长沙火车站出发:乘104路公交车至涂家冲站下车,转乘125路公交车至长沙生态动物园站下车即到。(2)从长沙火车南站出发:乘348路公交车至长沙火车站下车后同(1)号乘车路线。或打的至湖南省气象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196号,长沙生态动物园正对面),的士费约36元左右。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31-86919265   15616193439
  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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