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01-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
  电话确认:请拔打报考职位所在市国税局考录专用联系电话。
  邮件确认:请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职位所在市国税局考录专用电子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详见附件一。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不接受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收件单位为报考职位所在市国税局人事部门,联系地址详见附件二。邮件上请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
  (一)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 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三)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目前仍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五)报考职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职业资格证、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或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材料等。
  (六)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参加面试确认书,确认书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用人司局)××(职位代码)职位面试”。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如因所在学校已经放假,在报名推荐表盖章确有困难的,向报考职位所在市国税局人事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征得同意,用人部门同意后,应随复审材料邮寄一份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承诺将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面试前一周内提供现经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如所在单位没有工作证,需向报考职位所在市国税局人事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征得同意,可提供类似证明材料;如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需向报考职位所在市国税局人事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征得同意,用人部门同意后应随复审材料邮寄一份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承诺将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体检后两周内或考察阶段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乡镇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邮寄的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招考机关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面试当天早晨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考场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职位的面试日期详见附件三。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详见附件四、附件五。
  (二)面试时间。2015年3月12日-3月17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工作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悦华大厦(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详见附件六。
  五、确定综合成绩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地点等候领取本人面试成绩。同时,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六、联系电话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考务工作咨询电话为020-38352223。
  附件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市国税局考录专用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附件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市国税局人事部门联系地址
  附件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职位面试日期一览表
  附件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5: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6: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面试地点交通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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