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焦点评论】:“红豆局长”被免职,反思须继续

2013-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4月5日下午,河北沧县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邓连军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其环保局局长职务,提交县人大常委会。此前,邓连军针对沧县张官屯乡小朱庄村红色井水事件,用“水煮红小豆”来解释,引发专家、网民炮轰。>>>新闻细读


  面对辖区出现红井水的环境污染实际,环保局长不仅不反思问题,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反而用“水煮红小豆”来解释红井水现象,声称“红井水”未必不达标。此举引发专家、网民炮轰并不难理解。激起舆论公愤的“红豆局长”被免职,那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但是,换个角度讲,当地出现红井水现象,仅仅是环保局长的责任吗?如果不理顺环保机制,不转变发展观,即便拿掉一个“睁眼说瞎话”的环保局长,当地恐怕也难以走出环保困境。


  事实上,不仅是河北沧县,执法疲软几乎是环保部门的通病!比如郴州血铅事件的教训就十分深刻。从郴州市环保局的工作记录来看,从建厂到生产,环保部门对重污染冶炼企业的干预一直没有停止过,并先后10次发文责令停产。但是,环保局的十道“令牌”都没能关闭污染企业,直到爆发“血铅超标”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湖南省政府直接干预下,郴州市环保局才关闭了污染企业。再比如,安徽怀宁高河镇污染电瓶厂无视环保局停产通知,一直偷偷生产,直至酿成重大血铅中毒事件。


  很多环境污染企业,特别是政府重点保护的利税大户,环保部门是“无能为力”的。如果环保部门地位不独立,人财物配备都受制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环保部门有心站回正义立场,也未必能撼动污染企业,治好“红井水”。


  环保部门遭遇执法难是普遍现象。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也是一例。阳宗海最大排污企业在建厂时根本没有办理任何环评手续。群众投诉不断,云南省环保局多次点名通报该污染企业,该企业竟被玉溪市政府授予“守信用、重合同”企业称号,由于有政府护短,企业根本不理会环保部门的警告与整改意见。对此,环保专家痛心疾首,环保部门也无可奈何。江苏省仪征市几任环保局长书记都曾举报辖区污染企业,都无果而终。其他地方的环保局奈何不了污染企业,沧县环保局长邓连军为“红井水”辩护恐怕也有其“苦衷”。从某种意义上讲,邓连军可能只是一只“替罪羊”。当地有关部门不过是“丢卒保帅”而已。


  种种事实表明,要破解环保执法难题,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单凭环保一个部门的战斗力远远不够。政府切实转变环保观念,提高环保部门执行力,才是问题的关键。


  环保教训太多太多。每一次环境污染事件都令人警醒。痛定思痛,地方政府也岂能躺在靠牺牲环境与健康代价换来的GDP政绩上沾沾自喜。为何那么多污染事件警醒不了地方政府?我担心的是,相对于意义被无限夸大的GDP来说,环保监管再重要,也没有GDP重要。污染问题再严重,也没有GDP上不去严重。最近,广东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不是说“没有GDP一定不幸福”吗?


  面对“红井水”污染问题,环保局长无疑要担责,相关部门免除“红豆局长”的职务就是担责的开始。但是如果我们脱离当前的环保现实,单纯责备环保局长有失公允。相对于庞大的GDP政绩而言,要让环保问题受到重视,就要提高环保部门地位,改变环保部门受制地方政府的尴尬局面。痛下决心改革政绩评价体系,落实环境污染问责机制,扣除官员的污染政绩。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遏制住官员制造污染政绩的冲动。如果畸形的污染政绩观不改变,如果环保部门权利地位不独立,执法不给力,即便把所有监管不力、睁眼说瞎话的环保局长都拿下,好多地方仍然走不出环保困境。何况,环保局长免职是真问责,还是应付民意,暂时免职日后复出,还要打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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