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最观点】:权力报复的病根在“公权私用”

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5月17日中午交通高峰时段,广西柳州市区红光大桥南路口的红绿灯突然熄灭,导致交通瘫痪半个小时。经交警部门调查,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拉了闸,原因竟是对其所坐货车被交警检查扣证不满。广西柳州市纪委监察局18日介入调查,当事人黄某斌遭免职处理、分管领导停职处理。


  被免职的黄某斌,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一名班长。当初他与交警交涉时,就曾自称班长,要求退回司机黄某的驾驶证,否则就停电。没想到对方不买账,红绿灯果真就停了。套用一句流行的老话就是:“班长一生气,后果很严重”。人们不禁奇怪,一个小小的班长,在交警面前何以也敢滥用职权进行报复?他的底气何来?稍加分析,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自以为应该享有特权。从报道中,看不出交警扣驾驶证有何违规之处,那么黄班长为何生气?无疑该归咎于他的特权意识膨胀。在他既往的经历中,或许见过、听说过很多类似权力“勾兑”的事例,觉得自己作为班长,享有这个“面子”也是天经地义的,交警不买账就是“不懂味”,因而恼羞成怒,决定给人家一点“教训”。


  其次,自以为可找到报复的借口。例如,“停电检修”就是个很好的借口,以此报复,留不下任何痕迹。这次如果不是黄班长怒气太盛、昏了头脑,事前就放出了要报复的“狠话”,加之停电20分钟后才去备案,“狐狸尾巴”露得太长,估计这“阴棍”还真可能使得神不知鬼不觉。


  再次,自以为单位会打马虎眼。果然,事发后,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亮化管理科汤姓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那段路的电源是正常检修”。此类“家丑不可外扬”的护短行为,时下在很多单位流行,有的还离谱得令人大跌眼镜。


  一位排不上任何级别的维修队运行班班长,手中就那么一点权力,就敢于无视交通法规,就想把权力当作获得特殊照顾的砝码,可见,特权意识遗毒影响之深。其实,在特权盛行的语境中,大家都是“受害者”,因为各自特权空间有别,而最大的受害者,只能是毫无特权的普通百姓。


  有网友设想,假如黄班长的“官职”更大一些,他的报复之举是否就会顺利很多?在权力失去约束和监督的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纵观以往个例,一般不遮不掩使用权力进行报复的,都是小萝卜头。比如你去部门办事,说话不小心得罪了某位办事员或小科长,那你就等着人家给你冷面孔,让你跑断腿。至于大一点的官员,如果心存报复,那就会绕很多弯,比如指使下属故意找岔子等,让人防不胜防。


  归根结底,权力报复的本质是“公权私用”,是权力失去制衡和监督的恶果。先贤曾言:“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权力蜕化为特权,无疑已成部分人的“乐趣”,这是很危险的。惟有让权力在透明的玻璃窗下运行,置于群众和社会的全方位监督下,才能遏制权力的徇私冲动,回归到法治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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