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深圳海关位于华强北商圈的福利房项目海馨苑入住尚未满5年,有些海关职工已迫不及待地以每套400万元以上的价格进行出售,有的户型估价已接近千万。深圳海关就媒体对海馨苑、宝安生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报道作出回应。(6月4日中国新闻网)
诸位,请看深圳海关的回应:深圳海关属中央驻深国家机关单位,在职工住房建设、出售和管理等方面,均执行属地有关政策规定。无论是单身职工宿舍还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均经过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批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存在违规建设,违规出售等情况。从表面上看,这样的回复,义正言辞,掷地有声,让人无可挑剔,无话可说,似乎深圳海关真的没有违规,实际上,这里面是藏有“猫腻”的,那就是深圳海关偷换概念,瞒天过海,把“福利房”说成了“保障房”。由此可见,深圳海关是挂羊头卖狗肉。是可忍,孰不可忍!
深圳海关到底有多少福利房?《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深圳住建局网站发现,自1984年开始,海关竣工验收的住宅项目多达10余个,遍及盐田、罗湖、福田、南山和宝安等5个行政区。这些都不算什么,总占地面积41937.98平方米的深圳海关宝安生活区福利房项目主体即将开工。其中规划保障性住宅108900平方米,单身公寓12000平方米。我就纳闷啦,谁给你们这么大的胆子竟敢顶烟上呢?到底意欲何为呢?这真是船上打伞——无天无地!
众所周知,早在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被称为“住房制度改革纲领性文件”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就明确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1999年,国务院专门针对公务员人群下发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深圳海关属于中央派驻深圳的国家机关单位,为何拒不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呢?你们肆无忌惮地给职工分配“福利房”,还大言不惭地声称没有违规,这真是阎王爷说谎——糊弄小鬼呢!
深圳市政府明文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为本单位职工建、购住房。事实上,深圳海关既不受中央的约束,也不受深圳市政府的约束。我建议,中央巡视组应该介入此事,对深圳海关违规建设“福利房”问题进行查处。一并查查那些中央派出的所有机构,坚决不能让它们成为“独立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