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申论热点时评:廉政建设
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键词】
廉洁从政 报告个人事项 党风廉政建设
【背景链接】
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中央强调要以制度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在这一背景下,今年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举措不断出台:
2010年1月18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标准表述】
[权威观点]
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胡锦涛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贺国强
[加强监督的必要性]
舆论是一种普遍的、无形的强制力量。不受监督的个人、不受监管的权力、不受监控的环境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才能根除腐败的土壤。把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端正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促使干部谨慎用权、廉洁从政。
[措施]
第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继续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第二,要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和完善对权力运行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约束制度,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上级监督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采取内外评议、上下联动措施,形成全方位多视角的监督网络和约束机制,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落实行政问责和失职追究制度,对权力运用中出现的人为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认真抓好法制制度和财经制度的执行。严格禁止以任何借口变通法律制度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堵死行政单位公贿的财源。
第四,落实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从根源上防止腐败。
【一句话点评】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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