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来自北京、长春等城市的城管执法局长联名倡议加强城管文化建设,呼吁出台全国统一城管执法法规。针对一些城市存在的城管野蛮执法现象,不少地方都想出了五花八门的对策,比如南京的“围观执法”、武汉的“眼神执法”,还有重庆的老太太城管志愿者“念叨队”,以此取代此前的暴力执法。也有人提议,把城管纳入警察序列。而近日中国城市国际协会会长罗亚蒙表示,他坚决反对把城管纳入警察序列。
在中国,城管可以分为三类,城管部门的领导(科员以上)基本属于公务员序列,城管具体的执法者则是事业编制,还有一类人员是社会招聘产生,是城管协管员,类似交通协管。
坦白说,城管队伍的执法水平,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即使单纯把城管纳入警察序列,城管的执法水平或许也是难以有本质的改变。一些地方城管暴力执法痼疾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市管理水平不高。首先,城市管理的理念有待改变。城市化究竟是“物”的城市化还是“人”的城市化,需要明确。近年来,很多地方的城市化本质上是一种“物”的城市化,很多方面都欠缺人性化的设计;而且,受中国传统文化对“士农工商”的排序,官对待小商贩总是以一种“向下”的眼光出现。这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即政府管理水平也需要提高,以往大政府—小社会的模式里,政府管理的基点在于强力和管理,而缺乏服务理念,但是,近二十多年来世界各国政府都已经开启了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历程。
真正的做法是,城市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应该尽快纳入到公务员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之中,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早已启动,但是进展缓慢,关键在于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很强大,这需要改革的勇气与决心来强力推动这项改革。城管纳不纳入警察序列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通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改革来理顺这个队伍的工作理念与机制,执法者首先得合法地执法。
城管队伍的完善与执法水平的提升,首先需要政府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服务理念的确立,最终得依托政府各项改革,除了公务员队伍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以外,还需要政府预算改革的不断推进,须知,很多地方城管依靠罚款、物品充公的恶习至今仍在维持,这需要收支两条线的严格做法,以及城管部门预算支出能够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城管协管人员虽然是一个解决就业的方式,但是其中却夹杂着裙带关系等现象,并没有令这个岗位真正成为一个竞争上岗、靠业务能力与水平的职位,这也需要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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