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全国政法干警考试预测热点2——“三公”经费

2013-09-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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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评:请勿仅仅以数量多少考量“三公”经费

  维持一个国家机关的运行,需要发多少工资、办公楼需要花多少钱?这些疑问,从各部门预决算可以得到一些答案。7月19日,多个国家部委公布2011年决算 和2012年预算,以及行政经费、“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这是中央部门继去年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之后,第二次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 况,并首次分部门公开行政经费。

  当“三公”经费帐单被媒体聚焦和放大时,可以说,作为推进我国财政预算公开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政府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正在常态化。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其 中存在诸多让老百姓不满意和诟病的地方,但毕竟已经在稳步前行,足以支撑起我们对未来的美好期望;也正因为如此,相比于第一次国家部委公开“三公”经费时 的“进度不一,形式不一”乃至有的“在子栏目公布,非常隐蔽”的做法,这次公布有着明显的进步,我们看到了更加详细的公开,也体会到了诚意和尊重。后一 点,无疑最为重要。

  我们该如何审视“三公”经费公开?

  其一,这是一种“技术活”和“民主活”。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政府花费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的贡献,也无一例外地必须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并且,政府是 公民的“仆人”,公民才是政府的“主人”。可以说,公布“三公”经费就是这种理念诠释的一个注解。财政收入如何被使用、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率,包括 纳税人在内的社会公众都应当有知情权、监督权。公开“三公”经费是大势所趋,公开越细化和详细,就越意味着公众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就意味着把政府置于民众 和社会监督之下。

  其二,公开不能以数量的多少进行简单的好坏评价。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不少媒体热衷于比较各个部门之间“三公”经费数字的差异、车辆花费的多少,这当然有 必要,但如果过于注重数量对比,在笔者看来,并非理性,因为这些差异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三公”经费开支符合相应的标准更为重要。舆论不能误导公众用 “数量少就是好的,数量多的多就坏的”标准。道理很简单,各个部门职能不同,经费使用方向自然不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三,要聆听“三公”经费公开中的公众意见。面对质疑不可怕,对部门来说,要认识到这种质疑是善意的,既是对工作不足的一种提醒,也是对更好地公开“三 公”经费的促进。因此,面对各种各样的声音,有关方面应认真聆听和收集,做好整理和分析研判工作,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准备。如果说,听到质疑声,就丧失了 继续公开的勇气,是第一种错误的话,那么,面对质疑不知改进和努力的方向,更是错上加错。由此,我们要为政府部门积极回应民意,不再挤牙膏似地公布鼓掌, 也更期望能汲取民意后以更大诚意和努力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公”经费公开需要持续的努力,既要为点滴进步欣喜,也要作好打长期仗的准备工作。公众了解、知道了这些“三公”经费信息,才能判断政府应该花多少钱做 什么,不应该花多少钱办什么。只有到了这样的层次,质疑声或许才可小下去。有一点是肯定的,“三公”经费公开是民主进步的体现,是政府与公众之间良性沟通 与互动的结果。

  “三公经费”要数量更要质量

  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昨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对“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会议管理等热点作出规定。(7月10日北京晨报)

  从国务院要求98个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起始,到如今将公布“三公经费”范围扩至县级以下政府。我国“三公经费”公开的力度无疑实现了质的飞跃。公开层面之广、公开数量之众,既表明了政府的决心,更体现了政府的诚意。如此“给力”,“三公经费”大白天下,相信指日可待。

  不过,从至今已有61个中央部委向全社会“晒”出2010年的“三公”经费决算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账单的总体情况来看,“三公经费” 公布并不令人满意。不但公布的数量大打折扣,其公布的质量更是让人大跌眼镜。“三公经费”有的该公布的没公布,有的含糊其辞,有的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根 本像“天书”。

  北大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丕认为,只要花的是国家的公款, 就都应该公开支出,接受百姓监督。更为重要的是公布得更加详细、彻底、政府部门最好能够做到财政透明,给百姓一个明白交待。可如果像广东外经贸厅晒“三 公”全文仅仅39字,如此数据粗糙,账本笼统,谁人看得懂?公众监督又从何说起?这种叶公好龙式公布,与“打死我也不说”的不公开有何区别?

  因而,公布“三公经费”,要求数量,更要求质量。倘若公布的质量一塌糊涂,即便“三公经费”公布数量延伸到乡镇乃至村组,其结果注定是“一场游戏一场 空”,相反,坚持质量第一,公布一个像样一个,成熟一个公布一个,这种“三公经费”才不失公开的“良苦用心”。(陈文祥)

  人民网评:感受中央部委晾晒“三公”经费的速度与激情

  7月19日一天之内,92家中央部委相继在其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这是自去年首度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之后,第二次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并首次分部门公开行政经费。

  相较于2011年“三公”经费公开,今日的雷厉风行确实值得肯定。从去年的拖拖拉拉、遮遮掩掩,到今天的步伐整齐、数目详尽,既说明中国财政透明度正与日提升,更说明公共监督已切实激活了政府效能的正能量。

  今年的“三公”经费公开迅速而给力,离不开几个背景:一是今年4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会议将“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作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之一;二是7月9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各级政 府定期公布“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同时对违反条例的具体情形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界定。有了高层共识,有了稳态制度,“三公”经费公开的进程从 粗放走向合规有序。

  有人说,看一个政府会不会花钱、善不善花钱,只要看看“三公”经费支出便可。话虽有失偏颇,却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财政之余公共利益与民生福祉的决定意义。 “三公”经费情况好比各部门的“压箱底”,晾晒的过程,既是尊重公众知情权的体现,也是接受公共监督的必须。在法治政府、有限政府建设的道路上,公开,永 远是抵达公平与正义的必经路径。

  能公开,是进步。及时坦诚公开,更是难得的进步。譬如“首次分部门公开行政经费”,即意味着各部门人员工资、办公楼运营费用等总体情况将向公众揭开面纱, 至此,行政效能不再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一个细节也能见微知著:各部门公布的格式趋向统一和规范。此外,今年绝大多数部门公布的情况更详细,开始披露拥 有的公车数量、出国的人次、接待的访团数量等细节信息。这为公众监督“三公”经费提供了更多的参考数据。

  然而,公众对“三公”经费公开的期待,显然又不仅仅满足于看得见的几个数字。一方面,这些数字能不能再细化一点?譬如以网络同步的形式,公布每一笔支出的 具体去向,签字的是谁、使用的是谁、考核的是谁,如果出了问题,能负责的又是谁?另一方面,有了“三公”经费公开之后,还要有客观的评价标准,不然,光秃 秃一堆数字,到底是多还是少、合理还是不合理、该花还是不该花,如何评判呢?更重要的是,还要跟进问责制度,一旦发现“三公”经费中的问题或猫腻,就要按 图索骥,以对等的罚单为公共财政护航。

  犹记得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提出,“三公”经费存在列支超标准,界定不清晰,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老大难 问题。我们欣喜于“三公”经费公开的变化,但这只是走向财政清明的第一步,在晾晒“三公”经费的速度与激情背后,制度设计与程序监督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人民网评:公款吃喝欠账21万“分期还债”警示公务接待需有法度

  安徽三义镇政府人员公款吃喝欠债17年未还,导致刘梦夫的饭店倒闭,还欠着外债。这事媒体关注了很久,法院亦有判决。最新进展是,对所欠的21万余元,双方“达成和解”,首偿14059元,余款按每年3万元“分期还清”,直至2019年还清。

  如同住房按揭贷款,公款吃喝欠账要分期还债,事情搞到这一步,越来越像冷幽默。不禁想起前些时候热议的将禁地方政府举债的话题。一些地方政府举债搞发展以 造政绩,造福的是自己,还债的是后任,导致地方总债务公开的数字超过10万亿。而今,这种举债式发展法律都要禁了,那些只肥了一些公务人员肠胃而无其它益 处的举债式吃喝法律要不要禁?

  在公款吃喝风盛行之下,安徽三义镇的公款吃喝打白条甚至吃垮饭店的故事并非孤例。从当年黑龙江的桦川县“日日春”酒店办不下去,到宁夏同心县邮政局在当地 鸿雁宾馆定点欠账请吃招待打下1900余张白条,这些年同类新闻时有耳闻。直到最近,还有公务接待是否禁和何时禁鱼翅之类的新闻,已引为坊间笑谈了。

  尽管公款吃喝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政府的红头文件管着,而且不止一个,甚至每逢吃喝风盛即发一次文,可以说三令五申了,遗憾的是这个吃喝风从来就没从根本上刹 住。从这些文件看,大多只有抽象和原则性的规约,缺乏具体清晰明确的标准。这就在实际中产生“执行障碍”,为公款吃喝留了相当的制度空间。

  然而,即使有具体清晰明确的标准,公款吃喝也未必完全禁得住。不允许吃鱼翅,鲍鱼是可以吃的;不能喝茅台酒,同类酒品是可以喝的;不能吃贵的,便宜的可以 吃,多吃几次就是了。对于一些地方的基层政府来说,不太会吃鱼翅、喝茅台之类的,但架不住每餐每顿地吃,这一年吃下来一归总,总额就少不了。尤其在基层, 饭店经营者你要不赊账,你要敢举报、曝光,就会吃不了兜着走。如是,为之奈何?

  从根本上看,政府发文规范公务接待,实质乃是一种“自律”。常识告诉我们,光有自律是靠不住的。对于公务接待,在制度设计上其实还缺乏“他律”。惟有法律对公务接待做出明确规定,才有对政府公款吃喝产生刚性的制度监督。有法律的撑腰,社会监督也将变得强有力。

  在法律的苛严规约之下,辅以科学的制度,社会的广泛监督,我们才能最终形成一个监督制约体系,使公款吃喝的嘴只能开得很小。这张嘴哪怕张大了一次,也会被 公开曝光、相关责任人也会受惩罚。至于“打白条”式公款吃喝,那将被作为丑闻而不能容忍的。如是,看谁敢“打白条”吃喝,看谁敢大吃大喝、胡吃海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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