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近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布,表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要求他们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签字确认。这是一项对贫困群众确认的必要措施,也是对某些地区干部根据个人喜好、亲疏远近分配贫困救济资源的一种反制手段,有利于清理扶贫腐败。
近年来,干部亲属骗吃低保的现象在部分地区愈演愈烈,一项惠民工程居然被某些人搞得怨声载道。据《陕西农村报》今年4月23日的报道,在陕西省石泉县中池镇,“低保”管理十分混乱。有的领导干部亲属吃低保,有的编造假低保户的名义吃低保,有的有钱人吃低保,还有的居然“死人”也吃低保……总之是不该吃低保的人吃上了低保,一部分应该吃低保的人却吃不上低保。本来该县对低保户进行定额管理原则,低保户的申请还要复核、公示和调整,按道理来说是较为严格的。可到了实操层面,虚假编造却层出不穷,居然有的副县级领导干部也吃上了“低保”,岂不怪哉?确实怪,可只要分配低保资源的权力不受约束,这种干部、富人和“死人”吃低保的现象就不会幻灭,还会继续“怪”下去。
对贫困人口的救济问题,中央高度重视。去年11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十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扶贫政策的执行力,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是当前制约中国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诸如扶贫对象规模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返贫现象时有发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相对滞后等。相比过往,国务院的本次管理办法从乡镇、村庄直接到了家庭,更为具体,而且有三点值得关注:一是要逐一入户调查,看看究竟是不是低保户;二是对吃低保的干部近亲属一律备案;三是发动新闻媒体监督等各种监督手段来予以遏制。其目的就在于确保应当享受低保的贫困群众一个也不能少,也避免个别干部利用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源分配权而大肆造假,从而促使低保的资源分配公开、公正和公平,为更好地化解贫困人口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保驾护航。
实际上,国际上在对于贫困人群的福利保障方面有些经验也是可以借鉴的。比如在美国,相关资金主要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共同筹集,但项目具体实施却由非政府组织负责,而最终扶贫效果由民众衡量。再以和中国同为“金砖国家”的巴西为例,近年来巴西经济飞速发展,但国内贫富差距也不断加大。为了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巴西专门成立了“社会发展与反饥饿部”。巴西对于贫困家庭是分级的,根据一般贫困家庭和赤贫家庭的区分而发放不同的现金补助。我们大可以向美国学习引入社会组织的经验,向巴西学习贫困家庭分级经验等。
对于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东来说,不妨先在低保发放层面更进一步,如打破过度依赖政府体制和系统来分配低保资金的传统,引入相关社会组织、民间团体来参与。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优势在于他们对贫困者的需求能作出恰当的反映,他们在群体瞄准性、扶贫效率方面可能更为专业。如果广东能够率先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私人机构和社区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贫困救济网络,将会促使我国的贫困救济体系更为科学,推动我国的扶贫事业更上一层楼。
扶贫是利民利国的事情,必须千方百计地科学化、精细化,不能让“歪嘴和尚念歪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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