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自古藏富于民、以民间之富养政府财力之源是一切善治政府的理性选择。提高个税起征点就是让利于民、藏富于民,在民间培植更多的税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强基固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地方财政收入并不矛盾。现代税种是多样的,政府的税收来源是多元化的,一种税收的减少可由其他税种收入的增加来弥补,单一税种一时的减少并不会导致财政收入必然减少;相反,长远来看,藏富于民是有利于为政府培植税源、保证财政收入长期稳定增长的。另一方面,尽管提高个税起征点与保持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并无矛盾,但从我国个税领域的实际来看,提高起征点并不是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工薪阶层税负的降低对于扩大内需、促进公平的作用十分有限,建立一个高效、公平、法治的个税征收体制才是最重要的任务、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确保收入分配公平和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实现公共利益与民众个体、群体利益的双赢,必须找准问题症结,针对主要矛盾,实施“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实行综合计征与分类计征相结合的个税征收体制。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科学规划,按照个高效、公平、法治的总体要求,设计改革的方案和配套措施,变现有的“一刀切”式的分类征收,为综合考虑纳税人各项收入和支出,综合计算纳税金额的征收办法。与单一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做法相比,综合性个税改革,不仅更加注重考察居民的实际收入,而且注重考察居民的家庭人口、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各方面的支出负担,使个税的计征方式更加实事求是,使算出的征收金额更加符合实际,这不仅体现了税收制度人性化的进步,而且更加有利于中低收入居民及其家庭税收负担的减轻,真正实现让利于民、藏富于民的改革目的,更好地实现个税制度调节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功能。
综合性个税改革涉及面广,操作复杂,深刻考验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的决心和能力。但我们相信,只要政府坚持以民为本的施政方向,认真落实改革要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深入推进个税改革,一定能够实现藏富于民的目标,在民生不断改善、经济活力不断增强中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