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明加价”易改,“暗加价”难防
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社部发布《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311个县(市)公立医院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政策。
可是,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除了批零环节的药品加价之外,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也需要进行清理。例如,某种药品进入一些医院,需要支付“进院费”,就像一些商品进入超市需要支付“入场费”,只有支付了这笔费用,才有可能进入一些医院销售。
内蒙古包头市检察院日前批捕了一起医药回扣案件的当事人,发现该案医药代表在向某家医院推销药品时,按照销售药品总量给予开药大夫5元到25元不等的回扣。据初步查明,收受金额最多的达70多万元。
与此同时,在医保部门确定中标药品名单之后,一些医院并不是照单全收的,而要进行再一次选择,由医院领导和药房主任对中标药品“打钩”。为了确保自家药品能够选上,药企方面还要支付一笔费用,名曰“钩标费”。
在包头这起案件中,一些医院药房工作人员还要统计每种药品的销售清单。医药代表根据这一统计,以每盒三到五毛钱的标准向药房支付一笔费用,同时还要向医生返还一笔费用,内部人分别称之为“统方费”和“处方费”。
破解“暗扣”顽疾,医改如何动“刀”?
“‘暗加价'现象很多人了解,但没有一家医院承认。”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原司长朱幼棣说,医院方面也有自己的难处,不加价难以维持,职工奖金也难以兑现,加价又增加患者负担。这既是现状又是改革难点。
“本轮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之初,我们就认为这是一个需要多方面联动的改革,尤其需要政府拨款补贴差额。”按计划取消“明加成”的上海东方医院副院长李钦传分析认为。
专家指出,取消医院对药品“15%明加价”,只是新医改一小步。当前,医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对医疗体制、机制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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