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招聘诸暨籍师范类毕业生

2013-06-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意见精神,2011年对诸暨籍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为保证招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考另行发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按需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不断提高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考对象
  1.2011年诸暨籍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及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应届毕业生。
  2.2010年未被录用的当年诸暨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和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师范类本科(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允许为专科毕业生)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时间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其先申请应聘,但须在见习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考岗位专业及数量
  幼儿园:学前教育(25名)。
  小 学:小学教育(20名)。
  小学和中学共用岗位:语文(50名)、数学(30名)、英语(30名)、社会(15名)、物理(2名)、化学(2名)、科学(8名)、信息技术(15名)、音乐(10名)、美术(10名)、体育(20名)、心理辅导(3名)、财会(1名)。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1名)。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生证及复印件;③学校证明(须写明籍贯、专业、学历等内容,见附件样张);④入学前户口簿或入学时户口迁移方面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诸暨市教育局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考登记表》(见附件)。
  3.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招考岗位一致(个别专业与文件所述岗位不符时,可报考相近专业)。
  4.报名时间:2011年1月24日至1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5.报名地点:教育局会议室(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10楼)。
  6.根据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具体标准为每门科目48元。
  六、组织考试
  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人[2010]10号文件印发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方案》有关规定实施。
  1.考试科目: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2)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物理、化学、科学、信息技术、体育等学科考生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小学教育、音乐、美术、心理辅导、财会、特殊教育等学科考生只参加《教育基础知识》一门科目的考试。
  2.考试地点:诸暨市浣江初中(暨阳路219号)
  3.考试时间:2011年4月16日(上午8︰30—11︰00,《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学科专业知识》)
      4.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
  5.有关说明: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考前30分钟到考场,提前15分钟进考场。
  (3)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按《学科专业知识》乘以70%与《教育基础知识》乘以30%的和计算。
  七、录取办法
  1.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在考试成绩中分别加5分和3分,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在考试成绩中加8分,总成绩的具体计算办法是:考试成绩+加分。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5日前向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有关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布的文件复印件,否则加分无效。
  2.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学科的具体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数时,差额1人确定上线人员。
  3.组织对上线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并按考生总成绩高低补员,对体检合格者确定初定录用名单。
  4.根据初定录用人员档案等提供的具体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至毕业时处分期限未满或尚未撤销的及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录用;报名、考试、提供证书材料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
  5.录用人员必须在2011年8月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向诸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作放弃论。录用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时,不另行补员。
  6.就业单位的确定,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具体岗位,按录用人员招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具体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及时公布信息。为保证招考工作有序进行,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1月在相关媒体发布具体招考信息,公布相关招考政策,接受考生咨询。考生成绩、体检、上线、录用名单及有关通知信息将在诸暨教育网发布。有关人员请登陆“诸暨教育网”(www.zjjy.com)右侧“公告栏”及时查阅。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招聘办法,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教师招聘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社会群众十分关注。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将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同志全程参与监督。有关组织实施部门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招考工作合法有序、严密进 行。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7029512 87022285。
  以上未尽事宜由诸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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