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招聘6人 9月20日起报名

2013-11-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是省教育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单位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及省高教园区建设管理、滨江高教园区后勤经营服务、学生资助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6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补充说明


  1、关于学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


  2、关于专业名称。考虑到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较多,为方便资格审查和避免纠纷,招聘单位仅接受学历证书所载明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限定专业完全一致的人员应聘。


  3、关于工作经历。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进行认定,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 浙江省教育厅网(http://www.zjedu.gov.cn/gb/index1.html,“公告公示”专栏)。


  其中,浙江省教育厅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22日,每天8:3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单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杭州市学院路35号810室(省教育发展中心办公室)。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彩照2张。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 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12年9月23日后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供报名人员查询。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5,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 准考证。对于资格审查合格者,招聘单位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后,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和60%。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有关专业性基础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后,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结果,并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面试有关安排。


  2.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综合能力要素。


  面试后,在指定网站公布全部考试结果,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者,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 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教育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810室


  联系人:章正春,电话:0571-88008637,0571- 88008663(传真)


  监督电话:0571-88008936(浙江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岗位表


  2.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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