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编制所在单位为海曙区投资管理中心,从事发改工作。
二、选调范围
宁波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央属省属市属事业单位包括在内)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建筑学类专业,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男性工作人员,在发改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受专业、性别限制。
3、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择优选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29日。
2、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406室)。
(2)网上报名: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等发送至电子邮箱:fzhggj406@126.com,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至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406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发改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4、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低于选调名额3倍的,取消本次选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侧重考察选调人员分析判断和逻辑思维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面试对象的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自动放弃考察或经考察确不适合选调岗位的,予以淘汰。同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考察。
(七) 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被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再行递补。
(三)如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本次选调。
(四)有关选调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87258871,87258350。传真:87252703
监督电话:87258873。
附件1:海曙区发改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