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事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事业人员的公告

2013-09-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深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市委政策研究中心、溪口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二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事业人员2名。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名额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或201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对象、范围、招聘人数见附件。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4:30)。
2、报名办法
一律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随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奉化市考试培训中心(锦屏南路221号)报名。
3、考试办法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由人事局直接电话通知应聘者个人。根据面试情况,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替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奉化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公告由奉化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奉化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574-88522209、88588331、0574-88523166(传真)。
奉化市人事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2010年4号.doc


奉化市人事局
201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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