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招聘1人 11月7日前报名

2013-09-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专职监事)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浙江省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成员在岗期间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业务培训、后勤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浙江省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1名,办公地点在杭州市以及监管企业所在地(杭州、衢州、长兴等)。


  (一)岗位职责


  监督检查浙江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国有出资人意志、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执行公司章程和重要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行政事业单位任副处及以上职务,并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5年以上;


  2、从事财会专业工龄15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20年以上;


  3、具有高级会计师或者高级审计师资格;


  4、具有5年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11月7日下午17:00,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lvc_sgzw@zj.gov.cn,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专职监事岗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6人,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11月中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财务、会计、审计、投资(资本运作、证券学)、法律和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5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时间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浙江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省属企业专职监事专项事业编制管理,与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期为3-4年(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考评情况和个人意愿,可以续聘,也可以不再续聘。续聘的,下一聘期仍约定固定期限。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9.6万元,绩效年薪平均8.4万元。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通过年度考评后发放,上下浮动。


  聘用期间,“五险一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gzw.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信息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国资委(监察专员办):0571-8705956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9173(吕超)


  电子邮箱:lvc_sgzw@zj.gov.cn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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