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财经学院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考程序和办法依据《浙江财经学院人员招聘录用暂行办法》(浙财院[2007]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条件
岗位 人数 学历/ 学位 招考条件 用人模式及待遇 政治辅导员 1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28周岁以下;未婚;中共党员;8男性3女性;专业不限;本科阶段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人事代理制,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2年内如表现优秀可进学校事业编制 助学工作与学生管理 1 年龄30周岁以下;未婚;中共党员;男性(要参加公寓值班);专业不限;本科阶段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人事派遣制,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 团委干事 1 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未婚;中共党员;专业不限;本科阶段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参加公寓值班工作。 研究生处教务管理与研究生培养 1 专业不限;男性;敬业爱岗,工作细心踏实,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windows、linux等服务器操作系统,具有数据库操作经验;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科研兼研究生秘书(1) 1 计算机或者信息管理系统专业;男性;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科研兼研究生秘书(2) 1 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男性;信息、计算机、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英语水平6级以上者优先考虑;
注: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班级党团支部书记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岗位。
二、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0年7月14日9:00--18日16: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7月14日--19日。
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天内上网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对未通过初审的,应告知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10年7月14日9:00—7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杭州市交通局将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0年7月21日11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0年7月28日9:00—30日16:00。
已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门。《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为2010年7月31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可于2010年8月16日起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3.笔试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少于招考岗位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再按照不少于招考岗位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候选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www.zufe.edu.cn)上另行通知。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和承担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3.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1:1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候选名单,考察候选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考察候选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上另行通知。
(四)拟录用、体检与实习考察
根据考察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录取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如高于录取分数线人数不足招考人数,则按实际符合人数录取,如高于录取分数线人数超过招考人数,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填报志愿确定实习考察对象,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各部门安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考核工作分别由浙江财经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正式录用
浙江财经学院将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正式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报到时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13757162785
浙江财经学院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