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文物保护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8-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嘉兴市文物保护所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担负市区未设立保护管理机构的文物点的直接管理和保护。
 
目前,除承担范蠡湖、金九及韩国临时政府要员避难处等场所日常开放管理工作外,还负责市区近20处文保单位的保护管理,点多人散,日常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市人事局监督指导。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文物管理与保护工作;
3.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4.文博、历史或美术专业毕业;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于2010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711办公室(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922号,咨询电话83686350)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笔试由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11月23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文物保护和文物管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足3人由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市人事局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人数不足2人,由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会同市人事局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政审。政审由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递补)。
6.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嘉兴文化网http://www.jxcnt.com/上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嘉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事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7.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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