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用人计划,经研究决定,2010年下半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0名,编制外劳动合同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三门户籍(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中专院校时迁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下同),并符合《2010年下半年三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下称《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年龄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所列为准。
三、招聘单位、岗位、资格(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考试科目见《计划表》。
四、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三门县社保大楼六楼 (新兴街75号)
报名须根据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字。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缴考务费每科40元。缴费后,《报名表》交报名工作人员确认报名。
4、领取准考证: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到三门县社保大楼六楼领取准考证。
5、经确认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 3 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开考。因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相应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本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笔试内容除县新闻中心技术岗位为新闻写作一篇和《申论》外,其他岗位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卷面分每门满分为100分,按每门占分各50%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
笔试后,根据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 1 : 2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3、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以 1 : 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优先。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 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且不予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考察的,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报考编制内岗位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报考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岗位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为因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截止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十、其他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至报名截止日,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满2年的报考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并核实,笔试成绩在笔试原始卷面成绩按比例折算前加5分。
如: 某大学生“村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笔试卷面成绩为150分,则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为:(150+5)÷2。
4、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是指取得与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后的工作时间,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及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相符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人事、监察部门商量确定。
7、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361711
查询网址: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附件: 2010年下半年三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xls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