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浙江省信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信用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信用中心: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浙江省区域范围内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工作,协助推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信用研究岗位2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条件
基本要求: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具体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专业,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7日16: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28日24: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4月30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开考比例为1:5,报名截止后,如符合报名必需条件的人数低于该比例,将视情况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应由本人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本、工作业绩等原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着重考查应聘者对宏观政策方向问题的分析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体检及考核)。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信用浙江网(http://www.zjcredit.gov.cn/);
2.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zjdpc.gov.cn/,“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主管单位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发改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发改委(人事处):0571-8705702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2
电话:0571-87055502、87056819
传真:0571-85152092
浙江省信用中心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