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级机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考试大纲

2013-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重要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别建议考生选择专门针对浙江省考的公考教材,因为浙江省考和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些区别,目前来看《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一本通》仍是今年备考浙江公务员的主导用书。该教材由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教材编写组编写,由中国教育出版集团现代教育出版社出版,内容覆盖《行测》、《申论》和《综合知识》等内容,并包含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内容的详细讲解,是专门针对浙江公务员考试的教材,报考者可登录考试中心书店统一预定:http://www.edu-book.com/index.php?act=good&tid=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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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级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一、笔试公共科目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申论》(A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基层类笔试科目为《申论》(B卷)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A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等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A、B卷)均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含A、B卷)为主观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含A、B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心理测评》为全客观题,考试时限为50分钟。


  二、笔试方式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笔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应具备的潜能。


  测查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


  1、言语理解与表达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的语言运用能力,其中包括准确识别、理解和运用字、词语;从语法、语气、语义等方面正确判断句子;概括归纳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断短文隐含的信息;准确理解比较复杂的观点或概念,准确判断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等。


  2、数量关系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判断识别能力,对数学运算方法、策略的运用能力等。


  3、判断推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对词语、图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较、判断、演绎、归纳、综合等。


  4、资料分析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各种形式的统计资料(包括文字、图形和表格等)进行正确理解、分析、计算、比较、处理的能力。


  5、常识判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不含常识判断)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申论


  《申论》(A卷)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B卷)主要通过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考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意图的基础上,概括材料的相关内容,提炼材料的主旨,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并用简洁、准确、流畅的文字表达出来。


  (三)综合知识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党史、国情、人文、生活常识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其中A卷包括测查应考人员对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的了解和掌握,B卷包括测查应考人员对社区工作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四、作答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心理测评


  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二)申论


  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用铅笔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内作答的一律无效。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答题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三)综合知识


  客观题部分的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答题纸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栏,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应考人员务必携带的文具有: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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