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公务员考试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1年秀洲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1年秀洲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下同)专业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一、“法律”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二、“财会”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审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会计电算化。
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可报考。
三、“土木工程”专业,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
秀洲区招考专业(职位)不纳入上述3个专业的,按照招考计划中规定的专业要求参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进行资格审查。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
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组织部
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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